2026年1月14日,国家自然科学基金(以下简称科学基金)委员会官方网站更新了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2025年资助期满项目结题等工作关键事项通告。

现将通告的重点内容整理如下:
2026年度国自然基金工作关键时间节点汇总表

一、项目申请
(一)项目申请接收范围与时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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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:含面上项目、重点项目、青年科学基金(A/B/C类)、地区科学基金项目、创新研究群体项目、卓越研究群体项目、重点国际(地区)合作等项目。接收时间:2026年3月1日-3月20日16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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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项目指南另行公布,随时接收类项目建议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。
(二)申请人核心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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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撰写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》,需符合《条例》《指南》等规定,无账号向依托单位申请开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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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费管理:青年科学基金(A/B/C类)等实行包干制(无需编预算),其余为预算制(按“目标相关、政策相符、经济合理”编报);合作项目需明确分工及资金分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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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人需选择研究属性(自由探索类/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),试点分类评审项目按属性评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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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实填报研究成果的所有作者信息,规范作者署名及贡献;依托单位审核职称信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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借助生成式AI需核实信息、如实声明并标识,禁止直接使用AI生成或未核实内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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涉及科技伦理敏感领域需经伦理审查;确保邮箱畅通。
(三)依托单位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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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核申请材料真实性、完整性,确保相关单位及人员无申报限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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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传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申请承诺书,按时在线确认提交申请材料;集中接收期截止后24小时内提交项目清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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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立科技伦理审查及科研诚信管理制度,履行主体责任。
(四)提交方式与初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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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面无纸化申请,获批后补交纸质签字盖章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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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年4月29日前公布初审结果,受理复审。
二、项目结题
(一)项目负责人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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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线提交结题/成果报告及电子附件,审核通过后提交纸质签字版(内容需一致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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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实编制决算,结余超30%需说明原因及使用计划;多单位合作项目需分别编制后汇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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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范列示成果(需发表且标注资助信息,排除无关及前期成果),纳入科普成果,论文上传至OAR平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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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果涉及伦理敏感问题需严谨;结题报告将公开。
(二)依托单位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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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年2月24日16时前完成结题材料在线审核确认,3月9日前邮寄纸质材料(一式一份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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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按时报送按逾期待结题处理。
三、项目进展报告、年度管理报告和包干制管理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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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进展报告:负责人在线撰写,依托单位2026年1月15日前审核确认(无纸质材料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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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度管理报告:依托单位2026年4月1日-15日16时在线提交,逾期影响下年度申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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包干制管理规定备案:2025年首次获批未备案单位2026年6月底前备案,修订后当年年底前重新备案;纸质材料邮寄至财务局,电子件发JFGLC@nsfc.gov.cn。
四、材料接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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材料接收组负责统一接收依托单位送达或邮寄的材料,不接收个人直接报送和非依托单位报送的材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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材料接收组办公地点设在自然科学基金委行政楼101房间。
五、其他注意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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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告中不得含涉密/敏感信息,成果署名及标注需真实准确;禁止违规使用生成式AI直接生成的申请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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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2026年度项目指南》拟2026年1月中旬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;结题纸质材料建议双面打印装订。
六、咨询与联系方式
(一)各类事项咨询电话

(二) 各部门咨询电话

(三) 相关网站地址

(四) 材料接收组联系方式
通讯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自然科学基金委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
邮政编码:100085;联系电话:010-62328591
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
2026年1月14日
